公共管理

第十七章 安全公约

134 为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确保实验室绝对安全,特定本公约。要求实验室各类人员遵照执行,凡因违反本公约造成事故和损失者,扣发季度奖,并作书面检讨;造成重大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禁止在实验室内用电炉做饭或取暖,各种加热器(电炉、烘箱、马福炉、上光机等)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待凉后才能离人。各种加热器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品(各种气瓶、纸箱、纸屑等)。
135 各种实验室的用电不得超过安全负荷,对指定需要接地的仪器设备应做好接地保护。
136 下班后,对不用电的房间必须关闭电源总闸,如确需昼夜开机的房间,除了开机的有关电闸及插头外其它所有电器必须切 断电源,所有水龙头(除仪器特需外)必须关闭,特别是停水时对各水龙头及阀门的检査,同时关闭每扇窗户,锁好门,特殊实验楼值班 人员每天下班后要对电闸、水龙头、门、窗检查—次,发现问题及时 处理。
137 每个房间每天要及时清除无用的易燃物品,如纸盒、废纸等。
138 冰箱内一般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物品,如因特殊需要存放时,必须确保安全,有专人负责。
139 房间内若存在不安全因素时,必须在门上挂牌注明, 以引起值班人员注意、如"XX仪器通宵通电","内有氢气瓶,在某位置"、"冰箱内有易燃化学品"等。
140 严格控制每个房间的钥匙,不得把钥匙交给外单位人员、外系学生及自家小孩,对公用房间不得私自配钥匙,现有钥匙要登记备案,落实到人,以防丢失,特殊实验楼各房间钥匙,统一由值班人员保管,开启房门。
141 禁止在走廊,楼梯间等公共场所堆放钢瓶、木箱、纸盒等杂物。
142 各房间及公共场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易取用的地方、平时不随便摆弄,实验室每半年组织各室安全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143 禁止在公共场所或实验室吸烟如有违者造成事故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