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条 | 为规范科研活动,杜绝不良风气。维护未来网络实验室的学术地位和良好声誉,特制定本守则。 |
第71条 | 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科学态度,严格遵守国内外公认的论文写作规范,诚实、求真,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第72条 | 倡导严禁的科学作风,反对学风浮躁。坚决抵制和反对科研工作中的弄虚作假、欺诈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
第73条 | 坚持公开、公正、严谨、自律的论文创作过程,学术论文应该是作者亲自进行深入研究、周密思考、精心写作、反复核查后获得的创新性知识成果,防止和杜绝粗制滥造、改头换面和重复发表的不良行为和重大学术失误。反对避免片面追求数量的倾向。 |
第74条 | 学术论文的署名应实事求是,只有对研究成果做出实质性贡献者,才有资格在论文上署名。署名排序应征得署名人同意,每位作者须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责任作者(通讯作者)对论文(含成果)的结论和主要观点负全部责任。不得强行署名或友情署名。 |
第75条 | 禁止论文一稿多投。即不得将同样论文或实质内容基本相同的论文同时投寄多个出版社或会议发表。一稿多投一经发现,署名者应做公开道歉并接受出版社处罚,还应接受实验室相关处理。 |
第76条 | 学术论文中所使用的他人研究成果,包括观点、结论、数据、公式、表格、图片、程序等必须一一注明原始文件的出处,不适用未经亲自阅读过的二次文献;所使用过的文献应该在文后按文献标注规范详实列出,避免遗漏和错误,防止和杜绝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
第77条 | 学术论文已经有第一种文字发表后,如需要用第二种文字发表时必须注明其第一种文字已在何时何种文字版期刊、论文集、网站等媒体发表。 |
第78条 | 论文投稿前,必须填报《论文投稿签字申明表》。 |
第79条 | 本守则适用于未来网络实验室的全体职工、博士、博士后、访问学者、研究生及临时聘用人员。如发现作者违反上述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时,实验室将在查实其不良行为的事实后作出相应处理。 |